
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(精选6篇)
为了保护学生视力,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厅函〔20xx〕3号)要求,制定本制度:
一、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(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)带入校园。
如离家较远、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,须经学生家长同意、书面申请后,方可带入学校。
二、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。
学生进校后,将手机及电话、手表统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处放置在指定地点,未经允许,不可私自取回,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处领取。
三、上课期间,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,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,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。
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,由老师提供方便。
四、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,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(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)的学生,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,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(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),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。
五、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,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,并及时送交班主任。
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。
六、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,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。
七、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(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)如有遗失,学校概不负责。
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,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。
为了保护学生视力,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厅函〔20xx〕3号)要求,制定本制度:
一、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(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)带入校园。
如离家较远、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,须经学生家长同意、书面申请后,方可带入学校。
二、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。
学生进校后,将手机及电话、手表统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处放置在指定地点,未经允许,不可私自取回,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处领取。
三、上课期间,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,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,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公用电话0813-3950040联系。
四、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,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。国家、省、市、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。
五、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'教育引导。
六、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,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。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,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,促进身心健康发展。
为了保护学生视力,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根据教育部印发的《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制定本制度:
一、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。
违者没收手机,家长到校做说明。
二、严禁学生在课堂内使用手机。
违者一律没收手机。
三、个别学生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请。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,学生和家长签字,家长还需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,说明申请原因。学生到校后,手机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门卫室放专用手机保管箱保管,保管责任人为班主任或当值保安。
四、上课期间,家长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学生,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,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公用电话0813-3950040联系。
五、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,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。国家、省、市、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。
六、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'教育引导。
七、动员家长以身作则,言传身教,科学合理使用手机,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,“疏堵”结合,讲究方法,防止“打、骂、摔”等粗暴行为,避免发生不良极端事件。
八、丰富课外活动。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,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。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,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,促进身心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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